- 工作性質:辦理環境綠美化與造林相關作業。
- 報名方式、時間與地點:
- 報名方式:請將甄選報名表親送至本所服務台,或郵寄(郵戳為憑,並註明臨時工甄選)至本所造林課報名。
- 報名時間:112年4月14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起至112年4月20日(星期四)下午17時止(假日及非上班時間恕不接受現場報名)。
- 本所地址及電話: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,電話352846。
- 報名表索取:自即日起可於本所服務台索取或至本所網頁下載。
- 資格條件:
- 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- 年滿18歲,65歲以下。
- 品德端正、無不良素行紀錄,且具勞動力足以勝任指派工作。
-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報名參加甄選:
- 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,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。
- 受保安處分或矯治處分宣告確定。
-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,尚未撤銷。
- 因案遭通緝在案。
- 經合格專業醫師證明有法定傳染病者。
- 有吸食毒品、迷幻藥或其他違禁藥品者之不良習慣或紀錄。
- 有前項任一款情事者,取消報名或候用資格,如經僱用者,將予以解僱。
- 繳交證件:
- 報名表1份、最近1年2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。
- 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。
- 其他:領有「(機車/汽車/大貨車)駕駛執照」或「技術士證」者,繳交影本1份粘於報名表空白處 (無則免附)。
- 甄試時間與報到地點:
- 時間:112年4月25日 (星期二)上午8時10分。
- 地點:金門縣林務所服務台。
- 甄試項目與評分標準:
- 實作測驗:60分(操作割草機)。
- 面 試:40分。
- 特殊條件加分:
- 具有機車駕照者加總分1分。
- 汽車駕照者加總分3分。
- 具有普通(職業)大貨車駕照者加總分5分。
- 通過園藝、農藝、種苗生產、造園景觀、農用曳引機操作、重機械操作、重機械修護及農業機械修護等相關職類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者,每一項目加總分5分。
- 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。
- 錄取名額及聘用時間:
- 正取7名。
- 備取3名。
- 成績公告:112年4月27日(星期四)。
- 聘用時間:試用期間3個月,自112年5月2日(星期二)起至112年7月31日(星期一)止。試用期間表現符合需求者,得予以續約至112年12月31日(星期日)。
- 薪資福利:
176元(換算日薪新台幣1,408元),同時依勞動基準法享有勞、健保及勞退金提撥作業及員工公共意外險(自費)。
- 錄取報到之時間及地點:
- 報到時間:112年5月2日(星期二)上午8時0分(逾時視同放棄)。
- 報到地點:金門縣林務所服務台。
- 其他規範:
- 備取名冊遇缺遞補,如總成績相同者,採實作測驗成績進行比較,成績較佳者優先排序。
- 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自公告指定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為限,有需要時得由本所延長。
- 候用人員應依本所通知期限完成報到及簽訂勞動契約事宜,無故逾期不報到者,以棄權論。候用人員依序遞補之時,若已年滿65歲,則不予僱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