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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務所「115年金門縣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補助」案,歡迎踴躍申請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林務所

115年「金門縣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補助」案,申請受理期間自114年12月16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

林務所115年度社區發展協會申請環境綠美化補助工作

  1. 主旨:受理115年度「金門縣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補助案」
  2. 依據:「金門縣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補助要點」
  3. 計畫名稱:金門縣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補助案
  4. 補助項目:1.新興綠美化計畫 2.延續性綠美化撫育管理計畫
  5. 申請期間:114年12月16日起至12月31日止(或至本年度經費用罄止)。
  6. 申請對象:本縣依法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(不包含社區管理委員會、財團法人及宗親會)。
  7. 申請應備文件:
    1. 基本資料表
    2. 提案計畫書
    3. 綠美化施作切結書
    4. 身分關係聲明書
    5.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
    6. 社區發展協會立案證書
    7. 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
  8. 審查方式:書面審查通過後辦理現場踏勘。
  9.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:
    1. 新興綠美化計畫:每案補助之上限為新臺幣6萬元(倘栽植面積低於500平方公尺以下補助新臺幣4萬元)。
    2. 延續性綠美化撫育管理計畫:每案補助之上限為新臺幣4萬元(倘栽植面積低於500平方公尺以下補助新臺幣2萬元)。
    3. 以上依審查結果核定。
  10. 全案預算金額:新臺幣68萬元整。
  11. 身分關係揭露說明: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、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「關係人」,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,於申請時檢具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【A.事前揭露】」。

 

因經費有限,各社區發展協會如有需求,請把握機會,後續將按本所收文時間順序受理,如經費用罄則停止受理。

有關申請辦法及注意事項,請至本所網站:便民服務/檔案下載/115年金門縣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補助要點參考。
https://forestry.kinmen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D3056116575477DE&sms=F1BC8730A6590792&s=57CE09E0A47E6166

  • 點閱次數:115
  • 上版日期:114-11-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