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「金門縣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補助」案,申請受理期間自114年12月16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
林務所115年度社區發展協會申請環境綠美化補助工作
- 主旨:受理115年度「金門縣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補助案」
- 依據:「金門縣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補助要點」
- 計畫名稱:金門縣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補助案
- 補助項目:1.新興綠美化計畫 2.延續性綠美化撫育管理計畫
- 申請期間:114年12月16日起至12月31日止(或至本年度經費用罄止)。
- 申請對象:本縣依法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(不包含社區管理委員會、財團法人及宗親會)。
- 申請應備文件:
- 基本資料表
- 提案計畫書
- 綠美化施作切結書
- 身分關係聲明書
-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
- 社區發展協會立案證書
- 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
- 審查方式:書面審查通過後辦理現場踏勘。
-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:
- 新興綠美化計畫:每案補助之上限為新臺幣6萬元(倘栽植面積低於500平方公尺以下補助新臺幣4萬元)。
- 延續性綠美化撫育管理計畫:每案補助之上限為新臺幣4萬元(倘栽植面積低於500平方公尺以下補助新臺幣2萬元)。
- 以上依審查結果核定。
- 全案預算金額:新臺幣68萬元整。
- 身分關係揭露說明: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、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「關係人」,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,於申請時檢具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【A.事前揭露】」。
因經費有限,各社區發展協會如有需求,請把握機會,後續將按本所收文時間順序受理,如經費用罄則停止受理。
有關申請辦法及注意事項,請至本所網站:便民服務/檔案下載/115年金門縣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補助要點參考。
https://forestry.kinmen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D3056116575477DE&sms=F1BC8730A6590792&s=57CE09E0A47E61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