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關名稱:金門縣林務所
職稱:技術工友
名額:正取1名
工作地點:金門縣林務所
一、資格條件:
(一) 須為本縣各機關學校、各鄉鎮公所現職編制內技工、清潔隊員,並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商調至本所服務者(以錄取後,由本所函詢原服務機關同意商調方式辦理)。
(二) 體健、溝通能力佳、品德操守良好及工作認真者。
(三) 具合格之大貨車駕駛執照者。
二、主要工作項目:
(一)育苗造林撫育、環境綠美化等相關工作事宜(含水車或工作車駕駛)。
(二)森林遊樂、森林保護、修籬及刈草等相關作業。
(三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三、報名手續:
(一)報名方式:以通訊報名或親自報名,並請於報名文件信封上註明「應徵技術工友」並檢附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,以郵戳或親自報名為憑,報名日期自108年11月19日起至108年11月22日17時止(以郵寄者,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)。
(二)郵寄地址:金門縣林務所人事室收(890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,電話:082-352846轉分機600陳課員 )。
(三)請檢附以下資料(以A4規格紙張印並依序裝訂;資料若提供不實者或有遺漏,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。)
- 履歷表(請黏貼照片及填寫自傳與簽章)。
- 現職僱用通知書或在職證明書(擇一)。
- 原任機關同意商調同意書。
- 國民身分證正、反影本(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)。
- 最高學歷影本。
- 如具相關證照者併請提供。
- 需檢附大貨車駕照影本。
二、甄選方式:
(一)資歷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。
(二)經甄試結果後,由本所通知當事人錄取與否,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,本所得以從缺。
(三)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