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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林務所113年按日計酬臨時人員甄選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林務所

壹、工作性質及名額:

一、景觀造林等工作。

二、道路綠美化水車駕駛(具有大貨車或大客車駕照)等工作。

三、撫育造林等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 以上共10名,備取5名。

貳、薪資(視錄取後實際執行工作內容而定,分為以下兩階):

一、日薪1,464元(時薪183元),如上班天數22天月薪計為32,208元。

二、日薪1,488元(時薪186元),如上班天數22天月薪計為32,736元。

參、福利:享有勞保、健保、勞退金、年終獎金等。

肆、工作地點:本所管轄地區。

伍、應徵人員資格:

一、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
二、年滿 18 歲,65 歲以下。

三、品德端正、無不良素行紀錄,且具勞動力足以勝任指派工作。

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報名參加甄選:

(一)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,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。

(二)受保安處分或矯治處分宣告確定。

(三)受監護或輔助宣告,尚未撤銷。

(四)因案遭通緝在案。

(五)經合格專業醫師證明有法定傳染病者。

(六)有吸食毒品、迷幻藥或其他違禁藥品者之不良習慣或紀錄。

五、有前項任一款情事者,取消報名或候用資格,如經僱用者,將予以解僱。

陸、甄選方式及報名相關事宜:

一、報名地址及聯絡電話: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,電話:352847;承辦人:造林課黃先生,分機302。

二、報名方式:報名資料可親送本所服務台或郵寄(郵戳為憑,並註明臨時人員甄選)。

三、報名資料及時間:

(一)報名時間113年3月6(星期三)至11日(星期一)中午12時止停止收件(假日不受理),逾期、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,恕不予受理。

(二)應備報名資料:

1.金門縣林務所113年度按日計酬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。
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
3.報名者總分加分技能證照:每一項加分以累加計算。

i. 機車駕照加總分1分。

ii. 汽車駕照加總分2分。

iii. 普通(職業)大貨車或大客車駕照、通過園藝、農藝、樹醫師、種苗生產、造園景觀、重機(挖掘機等)械操作、水電管路配置等相關技術士或技能檢定或證書者加總分3分,最高10分。
所附證明文件請附影本於報名表後,如有虛偽造假情事者,如經錄取,取消錄取資格。

(三)報名表索取:即日起至林務所服務台索取或本所網頁(https://forestry.kinmen.gov.tw/)下載。

柒、甄選日期及地點:請於113年3月22日(星期五)上午8時20分前至本所行政大樓一樓服務台辦理報到(時間如有異動,將另行電話通知)。

捌、徵試項目及科目:

一、面試:40分。

二、實作測試:60分。

(一)割草機操作。

(二)鏈鋸操作。

(三)如有挖掘機證照者,得選擇加考挖掘機操作,且合格者成績另加總分4分。

三、最低錄取分數60分。

玖、放榜時間:錄取名單於甄選後一週內公布於本所網站。

壹拾、上班報到日期:113年4月1日上午8時始報到(如有轉職需延長報到時間應於1個月內報到,逾期取消錄取資格);試用期自實際報到日起2個月。

壹拾壹、其他規範:

一、備取名單遇缺遞補,如總成績相同者,採實作測試成績比較,成績較佳者優先排序。

二、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自公告指定日起至113年12月31為限,必要時得由所長延長。

三、報到或備取名單報到簽訂勞動契約時,無故逾期不報到者以棄權論;如已滿65歲則不予僱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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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版日期:113-03-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