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機關名稱:金門縣林務所
二、職稱:辦事員
三、職系:一般行政職系(109年1月16日以後改綜合行政職系)
四、官職等: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(職務編號A150030)
五、名額:正取1名
六、資格條件:
-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。
- 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,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。
-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。
七、主要工作項目:
- 一般文書、出納、財產、採購、物料管理等事務之處理。
- 負責行政區修繕(含各項水電設施)管理及維護、環境衛生、消防安全、油料申請結報之管理。
-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八、工作地點:金門縣林務所。
九、報名及甄選方式(含檢具資料):
(一)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,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:
1.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」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。
2.點選【我要應徵】,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,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。
3.確認【我的簡歷】及【我的履歷】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。
4.點選【應徵職缺】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,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。
5.點選【我的應徵】,於109年01月20日前上傳相關附件(含最高學歷證件、考試及格證書、最新派令、最近一張銓審函、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公務人員履歷無法呈現的資料或證明文件電子檔案)。
(二)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,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;不合格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
(三)本次甄選正取1名,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,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,得予從缺。
(四)聯絡方式:金門縣林務所陳課員(082)352-846 分機600、E-Mail:alex@mail.kinmen.gov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