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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節將屆,請依說明加強宣導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 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林務所

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14年1月6日廉防字第11405000030號函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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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版日期:114-01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