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門縣林務所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
壹、依據: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。
貳、甄試職稱名額:
一、職稱:約僱人員(職務代理人)。
二、錄取名額:正取一名、備取一名。
參、應試資格:
一、中華民國國民年齡未滿六十五歲者,且未取得外國國籍;男性需服完兵役者(或持有免役證明者)。
二、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。
三、熟悉電腦文書處理。
四、具林業技術相關工作經驗者。
五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~二十八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。
肆、工作項目:
一、林木保護與自然保育業務之推行與宣導。
二、林木撫育管理。
三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伍、報名時間、地點及方式:
一、報名地點:本所人事部門。
二、報名時間:自109年09月28日至109年10月6日上班時間內。
三、報名方式: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。
陸、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:
一、最高學歷證明及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證明(無則免附)。
二、身份證影本。
三、應徵封面上,請註明「約僱人員(職務代理人)甄選」。
四、黏貼照片之職務代理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一份(請逕至本所網站,
網址:http://forestry.kinmen.gov.tw)
柒、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:
一、資經歷審查:佔總分40%。
(一) 學歷:20分。
1.大學畢業:16分。
2.碩士以上畢業:20分
(二) 經歷:20分。
工作年資(應與應考類科所需知能相關;每滿一年計算一分;年資尾數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 者,以一年計;未滿半年者,不予採計,需檢附服務年資證明)。
二、專業證照:佔總分10%。(林業相關證照)
三、面試:佔總分50%
捌、 甄試日期、地點:
一、面試日期:電話另行通知。
二、面試地點:金門縣林務所(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)。
三、聯絡電話:(082)352846分機600洽陳課員。
玖、核薪標準:三等約僱人員220薪點(新台幣37,224元)支薪,另享有勞(健)保及勞退提撥金。
壹拾、本要點未盡事宜,得依有關規定辦理。
備註:
一、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;不合格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
二、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予歸還。
三、本項職務自簽約報到日起至原占缺人員復職報到前一日止,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