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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106-08-04

一、   目的

本所為金門竹類標本園竹種引進報關及檢疫問題,於98年7月31日至8月1日赴福建省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大鄧辦事處進行協商及簽約作業,確認工作流程及權責釐清,針對各項細節進行商議,以維兩岸林業工作順利之推動。

二、   參加人員

本次參與協商人員包括造林課鐘技佐立偉,大陸方面則有廈門入出境檢驗檢疫局大嶝辦事處檢疫科李科長、廈門閩台商貿易有限公司彭副總經理少顏及業務專員朱小姐。

三、   行程

7月31日

10:30 搭乘新集美渡輪由金門往廈門。

12:10 由廈門東渡碼頭搭車往大嶝。

14:30 抵達大嶝檢疫局辦事處,與相關人員進行座談。

17:00 協商結束,並驅車返回廈門。

19:00 抵達廈門,並住宿於金后酒店。

8月01日

09:30 搭乘新集美渡輪由廈門往金門。

四、   工作事項及決議重點

(一) 行政作業部分:

  1. 簽定金門縣林務所及廈門閩台商貿有限公司彼此代理協定契約,共計繁體及簡體字版共6份,本所保留繁簡字體版本各四份,藉以作為後續撥款結案之依據。
  2. 繳交廈門閩台商貿有限公司所需代辦費用人民幣420元,並收取收款領據乙份。
  3. 工作期程預定時間如下:
    • 8月13日-16日進行腺蟲藥劑施用。
    • 8月17日由廈門閩台商貿公司進行大陸海關報驗。
    • 8月19日進行華安竹類標本園起苗及運送作業。
    • 8月21日由大嶝島載運登船至金門驗收。

(二) 竹種運輸及檢疫部分:

  1. 為避免腺蟲問題,建議由漳州農業局提供滅腺磷或腺結石刻等系統性藥劑處理,藉以有效撲滅可能夾帶之腺蟲入境。
  2. 閩台商貿公司負責大嶝等船運至金門相關業務,到金門之後則由本所另找相關代辦公司辦理。
  3. 有關本次作業林務所部份將由鐘技佐擔任聯絡人,切實辦理各項文件簽核及聯繫工作,代辦公司部門則由朱麗玉小姐協助執行,將定期通報各項業務執行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