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(一)義字第三二六六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四十五條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(一)義字第六五二五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五十七條條文
第一章 總則
第二章 野生動物之保育
第三章 野生動物之輸出入
第四章 野生動物之管理
第五章 罰則
第六章 附則